2021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8 11:10: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现将2021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方面,本单位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机构情况、人事任免、部门预决算等政府信息。根据“三定”方案,本单位无行政许可和对外管理服务等社会管理职能,无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权,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无制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故无此类公开信息。

依申请公开方面,本单位不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的情况,暂不接受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本单位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分类,建立了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 

平台建设方面,本单位门户网站已开设信息公开栏目,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有关要求,动态调整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 

监督保障方面,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有关工作机制,明确分工,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查和公开程序,进一步保障在门户网站上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本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完成了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的规范性和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性还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将主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在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专栏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栏目设置,充实相应内容,及时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二是加强工作培训,积极参加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举办的各类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相关稿件:

2021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