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开放促改革的路径与机制

发布日期:2015/03/17 14:54:41

  “上海第八届参事国是论坛”主题为“以开放促改革的路径与机制”,围绕“各省市以开放促改革的思路和探索”、“与中国(上海)自贸区等国家开放战略对接的政策建议”两个专题展开深入研讨。探讨在全球化的大趋势下,在坚定不移扩大开放、促进改革的过程中,释放改革红利、实现政府转型、创新发展的成功经验。与会领导、参事、专家立足不同的行业领域剖析了开放与改革的演进逻辑,结合不同地域的生动实践描绘了改革开放的互动关系;在此基础上,又从不同层面阐释了以开放倒逼改革的紧迫性、必然性,从多元视角探讨了以开放推动并深化改革的突破口以及路径、机制。希望这些观点能够为决策者、研究者和实践者提供一定帮助,对我国今后的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提供启示和借鉴。

  

建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

江苏省政府参事室主任 宋林飞

 

  当前,国际市场及其技术、资源等方面的竞争日益激烈,一些发达国家试图建立新的国际经贸区域共同体,制订新的贸易规则与制度安排,削弱中国经济发展的动力。新形势下我国应对这一严峻挑战、用开放倒逼改革的重要途径,是与发展中国家为主体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这是坚持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战略选择,有利于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周边政治环境的改善。

  长三角沿海港口与城市是建设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与平台,必须先行先试,在国际贸易、投资、金融、旅游、文化和海上交通等领域取得新突破,并且积累经验,促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

  一、明确“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的战略内涵

  2013年10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出访东盟国家时首次提出,中国愿同东盟国家加强海上合作,发展海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这里提出了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国家战略。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圈”,是中国与老挝、柬埔寨、缅甸、泰国、越南、马来西亚、新加坡、文莱、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东盟国家,其战略内容以中国—东盟“2+7合作框架”为主体。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内涵则更加广泛,应是从中国沿海港口出发,与世界沿海国家有关港口及其城市建立合作机制,拓展海上贸易通道与国际贸易关系网络,提升国际贸易水平,加强国际关系和文化交流的新型国际化道路。

  这条道路,有四个特点:一是比当年郑和下西洋的路线更长更宽,不仅是中国与东南亚、南亚、西亚、东欧、东非沿海国家的联系,而且还包括与澳洲、北美洲和拉丁美洲沿海国家的联系。海上丝绸之路涵盖近百个国家和地区,这个区域资源丰富,是中国产品进出口的巨大潜在市场。二是这条道路并非畅通无阻,需要消除贸易通道和贸易制度的障碍,促进国内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进一步与国际接轨。三是需要走出去利用海洋资源,开发外部资源。四是需要承担国际关系改善与公共治理的责任。

  长三角地区应加快建立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率先探索拓展国际市场、促进国际贸易转型的新经验。目前,长三角地区对外贸易主要出口于欧美、日韩等国家,而与东盟、中亚、南亚以及中东欧等国家贸易水平不高。同时,全球贸易结构已由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而长三角地区在保险、金融、计算机和信息等服务贸易领域进出口总额与其在全国的地位严重失衡,一些地区甚至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因此,长三角地区面临严峻挑战,建立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大力促进国际贸易转型,是积极的应对之策。

  二、建立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的具体路径

  1.推动江海港口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江海港口联动,加快海上通道互联互通建设。没有港口和海上互联互通,谈不上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的建设。江苏境内的长江港口承担了重要的进出口贸易任务,而且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2013年,长三角地区主要港口外贸货物吞吐量保持稳步增长,占全国规模以上港口比重达到34.22%。其中,上海港完成3.77亿吨,浙江省主要港口完成4.07亿吨,江苏省主要港口完成3.5亿吨。增幅较大的常州港达到35%以上,南京港、镇江港和泰州港超过20%,南通港超过15%。为此,推进江海港口联动将进一步加强海上丝绸之路的通道建设。

  推动完善中外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和机制。建立海上丝绸之路沿线港口联盟,加快构建与有关国家的港口合作网络。鼓励长三角企业到东盟等沿海国家参股建设港口,推动“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对接。

  2.建设海洋经济综合示范区

  建设国家科技兴海综合型产业示范基地。着力打造海洋主导产业,使海洋主导产业带动其他海洋产业发展,形成区域特色鲜明的海洋产业群。争取将国家赋予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国际航运税收政策、航运金融政策、租赁业务创新政策等,向作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重要组成部分的南翼宁波-舟山港、北翼苏州-南通港覆盖。

  积极发展海洋旅游业和邮轮业。开辟赴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的国际旅游航线,联络有关国家和地区共同打造海上丝绸之路旅游产品品牌,开发海上丝绸之路沿途的旅游目的地,创新海上丝绸之路旅游产品体系。

  3.建设双边、多边合作产业园区

  充分发挥长三角地区对东盟等国家合作的窗口和桥梁作用,使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加速成为我国东中部沿海地区面向东盟、走向世界的国际大通道,成为我国建设“海上丝绸之路”的主要节点和重要平台。加快构建金融合作区,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跨境合作,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在临港产业带与临港后方,规划建设一批双边、多边合作的产业园区。推进长三角双边、多边海洋经济合作试验区建设。中国在马来西亚关丹市投资建立产业园区,马来西亚在广西钦州建立产业园区,形成了“两国双园”模式,这种模式值得借鉴。

  4.推进“走出去”双边贸易投资协议与投资服务

  随着国际投资环境的变化,必须重视国外投资。一些国家对木材、矿产等资源的出口进行了越来越严格的限制,原木、矿产没有加工不能出口。目前,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水平、劳工成本、土地成本比中国低廉,因此有利于“走出去”投资。在“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加快中国工业园区、中国商品展销中心的布局,建设海外工业园区与商品展销中心。

  围绕“走出去”的要求,深化境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简化审批事项和手续,加快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完善对民营企业境外建立制造工厂、研发中心和营销网络的扶持政策。大力培育信息咨询、人才培训、金融支持、风险防范、外汇管理、外事服务等国际化服务业,为“走出去”进行全方位服务。

  5.推进人文交流与国际文化产业发展

  推进政府和民间的文化交流,以及青年、智库、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与媒体等的友好交流。加快构建友好城市和人文交流圈,推动人文合作项目,推动文化产品对外销售,让长三角地方特色文化走向世界。

  三、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的改革创新

  先行区所在的省市委、政府要为先行区进行顶层设计,实行负面清单制,只要法律没规定不能做的,都可以先行先试;出台优惠政策,在金融、税收、土地、环保、人才、技术等方面,提供优质的法律法规咨询和服务,切实改善投资的软环境。

  先行区首先要提高对内对外开放度,使以沿海港口群为核心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成为亚太地区最开放、最便捷、最高效、最安全的物流中心。以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交易中心为抓手,大力发展航运总部经济,发展国际高端航运服务业。以长三角各地先进大型造船企业为依托,推进长江内河船型标准化、大型化,发展满足国际新规范、新公约、新标准的节能安全环保船舶,鼓励游艇、邮轮旅游等新兴航运产业健康发展,加快船舶工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

  突破行政辖区分割的影响,推进苏州-南通和上海共同探索建设自由贸易园区、自由港区,在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率先推进上海与苏州-南通一体化建设。将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相关政策、上海自贸区有关改革试点成果复制到苏州、南通,以及宁波、舟山,在综合保税区、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建设等方面赋予苏州、南通和宁波、舟山先行先试权。

  推进通州湾新区开发、通州湾深水港群建设。根据特殊的区位条件,长三角地区应将海上丝绸之路与长江经济带建设两大战略同时落地。作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南翼的浙江港口,有宁波-舟山港,吞吐量正在接近上海港。而作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北翼的江苏港口,差距太大,并不匹配。通州湾新区开发、通州湾深水港群建设,是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北翼的战略支撑点的重大举措。推进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舟山群岛新区、浙江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和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是提升长三角城市群国际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作者简介:

  宋林飞,江苏省政府参事室主任,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曾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院长。

  

构筑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高地

河南省政府参事 郑泰森

 

  习近平主席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伟大战略构想,核心内容是创新国际合作模式,加强“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形成中国与整个亚欧大陆跨区域、大合作的经济开放大格局。

  目前,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一带一路)规划正在研究和编制之中,社会都很关心。就此问题谈几点认识。

  一、从历史到现代,河南都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区域

  6月22日,由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联合申报的“丝绸之路:起始段与天山廊道路网”项目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河南省有4处代表性遗产点入选,最终确立了洛阳作为丝绸之路东方起点的历史地位。同时,中国大运河也成功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洛阳是隋唐大运河的起点,并且是连接丝绸之路和大运河一陆一水两条具有世界影响的文化和商贸之路的枢纽城市。此次申遗成功,为我省加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增添了举足轻重的砝码。

  历史表明,不同时期丝绸之路有不同的起始点。西汉武帝时张骞首次开拓丝绸之路,起点为首都长安,终点仅到中亚、西亚诸国。西汉末年,因匈奴袭扰,丝绸之路中断。到了东汉,首都迁至洛阳。汉明帝派遣班超重新打通隔绝58年的西域,并将丝绸之路的起点向东延伸至洛阳。经过从汉明帝到汉桓帝一百多年的持续开拓,使丝绸之路向西延伸到欧洲的罗马帝国。公元97年(东汉和帝永元9年),班超派甘英出使大秦(罗马)。公元166年(东汉桓帝延熹9年),大秦王即罗马皇帝安敦派遣特使到洛阳。这是中国与欧洲国家之间直接交往的开端。隋唐时期,由于大运河的通航,苏浙一带的丝绸经大运河运至东都洛阳集散,再由陆路经首都长安运至欧洲、西亚各国。洛阳从东汉到隋唐就一直享有国际丝绸贸易中心的盛誉。据《洛阳伽蓝记》记载,北魏时期,在都城洛阳定居做生意的西域诸国人,占当时洛阳人口的十分之一,是中国历史上真正的国际大都市。到了北宋,丝绸之路再向东延伸到首都东京即开封,东京人口达到140万至170万,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国际大都会。开封犹太人就是那个时代沿丝绸之路到达开封的。

  上世纪80年代,由于对外开放的需要,国家提出沿陇海、兰新铁路即亚欧大陆桥扩大对外开放战略,包括河南省在内的沿陆桥各省、区曾共同构建陇海、兰新经济带。这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现代延续。

  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经济贸易活动是重心

  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关于“依托陆桥通道上的城市群和节点城市,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表述,我省位于新老亚欧大陆桥国际战略大通道的枢纽地段,中原城市群是这条国际战略大通道上城市最密集、覆盖人口最多,经济总量最大的城市群。中原城市群中心城市、亚欧大陆桥重要节点城市郑州,在沿陆桥省会城市中综合优势突出,加之河南省以建设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为龙头,打造中国内陆地区开放开发高地,以实际行动积极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我省应充分强调和发挥这个优势。

  从经济贸易活动的支撑力来看,河南是中国重要的经济大省。2013年GDP3.2万亿元人民币,大致相当于陕、甘、青、新、宁5省区GDP之和(3.5万亿人民币)。从2013年进出口总额看,河南省为599.5亿美元,而陕、甘、青、新、宁5省区之和为625.9亿美元,仅比河南一省多26亿美元。从重要节点城市的经济总量看,郑州市6210亿元(人民币,以下同),西安4884亿元,兰州1776亿元,西宁978.53亿元,乌鲁木齐2060亿元,银川1273亿元,郑州市遥遥领先。从未来发展趋势看,丝绸之路经济带将为西北5省创造更多的发展机遇和更大的发展潜力,而河南省凭借相对较强的综合实力,加上承东启西、连南贯北的战略枢纽地位而形成的腹地效应,可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提供坚实的支撑。

  三、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关键是用行动和实效说话

  我省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扩大内陆沿边开放,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精神,举全省之力,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为龙头和切入点,打造对外开放平台,营造与国内外市场接轨的制度环境,完善涉外公共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快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格局。通过开拓内陆开放大通道,构建内陆开放大平台,发展内陆开放大产业,营造内陆开放大环境,为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抢占了先机,使河南桥头堡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把构建空、陆一体的国际大通道作为战略支撑点,客观上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以“道路联通”为依托的主旨相契合,为我省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并发挥桥头堡作用创造了先决条件。由于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功能的拓展和增强,架起了连接全国,畅通世界的新的“空中丝绸之路”。郑州机场已开通全货机航线23条,其中新开14条,国际货运航线数量占中部地区九成以上。郑州机场成为中部地区唯一获批开展国际快件业务的机场。南航河南航空有限公司挂牌成立。河南航投成功收购卢森堡货运航空公司35%的股权,郑州机场将成为其全球第二个枢纽机场。这些都为实验区建成国际航空物流中心打下了坚实基础。

  我省在陆路方面,“米”字型快速铁路网规划建设取得重大突破。积极谋划郑州国际陆港规划建设,以大交通、大物流、大口岸、大通关战略为带动,以铁路港、公路港为依托,以海关特殊监管区及专业物流园区为节点,着力推进现代物流及其关联支撑产业集聚,构建“低成本、快速度”的现代物流体系,逐步打造与航空港一体联动、相互补充,共同形成带动航空港实验区发展的“双核引擎”。郑欧铁路班列开行14班,密度达到每周1班,货源地覆盖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等主要经济圈和东北地区。

  在开放平台建设上大步迈进。海关总署批准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增设国内地区代码,成为全国第二个获得海关国内地区代码的综合实验区。《郑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实施方案》获得国家批准,成为全国唯一依托保税监管场所“入区退税、进境保税、国际分拨、配送”功能的进出口综合性试点。在全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中,郑州率先获批国际快件出口总包直封权,郑州至纽约、莫斯科、伦敦等13个国际城市可实现“当日寄出、次日递达”。新郑综合保税区功能进一步拓展,成为“自产内销货物返区维修”全国10个试点之一,启用了综保区货站,开通了辐射全国近20个大中城市的卡车航班或海关监管卡车。口岸建设实现新突破,成功争取国家质检总局同意筹建实验区进口肉类指定口岸。

  河南的实践表明:当代的丝绸之路经济带,“路”有多条,是多种交通方式集成的立体交通路网,仅靠单一陆路的通道满足不了时代的需要,而空中的通道已成为现代综合交通体系的引领者;“带”是宽带,已从历史上线性的丝绸“文化之路”、“商贸之路”升级为产业和人口集聚的“经济带”,带宽很广,纵深很长,辐射范围很大。显然,我省率先设立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打造对外开放门户,已走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前列。

  四、河南省抢抓丝绸之路发展机遇将助推实现中原崛起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将为郑州建成全国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建设世界航空物流中心是郑州空港实验区五大战略定位之一。航空物流是现代物流的引领性业态。国际经验表明,国际物流中心将是国际化的资金流中心,是资金流中心才有条件发展为金融中心,金融中心才能成为贸易中心。目前全球经济格局中,东亚、北美和欧盟是三大最具活力的区域,自由贸易区发展如火如荼。在东亚板块中,上海依托物流和金融两大优势,正在建设中国第一个自由贸易区。河南省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作为中原经济区建设的突破口,通过构建空中丝绸之路,大力发展以航空物流为引领的大物流产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转型,融入世界价值链,从而使郑州成为中国重要的区域贸易中心,可望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发挥重要的支撑的作用,郑州的极化效应将大大增强,成为加快中原崛起的引擎。

  作者简介:

  郑泰森,河南省政府参事,河南省发改委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河南省宏观经济学会秘书长,兼任河南省旅游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

 

广东构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平台建设的建议

广东省政府参事 苏泽群

 

  中央实施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给广东发挥对外开放优势提供了机遇。今年上半年,广东省政府参事就“海上丝路经济平台建设”专题开展了调研,在今年8月13日召开的广东省参事决策咨询会上,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议:广东要抓住国家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机遇,构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平台,扩大广东发挥对外开放优势。

  一、高度重视,将实施21世纪“海上丝路”战略作为发挥广东优势的新机遇

  广东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重要发祥地和改革开放先行地。广东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提出,抓住中央提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机遇,把广东作为海上丝绸之路建设重要地区的作用发挥出来,拓展广东对外开放的新空间。

  广东如何抢抓机遇、拓展空间,如何发挥优势、积极作为,这是一个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课题。广东过去的改革开放是“破”字当头,只要自己敢闯就能“杀出一条血路”。现在广东改革进入深水区,强调“顶层设计”,若主观努力不够,容易被边缘化。面对国内外种种挑战,广东有必要充分挖掘开放方面的潜力,抓住21世纪海上丝路建设的重大机遇,以开放促改革、促转型升级,发挥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的作用。

  二、兄弟省市在共建21世纪“海上丝路”中的主要做法及启示

  我们先后走访了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西、海南等省区,了解到各省区对“海上丝路”战略比较务实的做法,主要包括:

  一是完善编制规划并主动对接国家战略。福建致力建设21世纪海上丝路的先行区,泉州已向中央提交先行区建设的《总体方案》,并遴选了48个建设项目与国家对接。

  二是积极设立有内有外的经贸园区平台。

  三是加快互联互通建设和创新金融服务。

  兄弟省区的做法对广东有以下几点启示:

  一是要尽快明确定位,主动对接国家规划。发挥广东优势,把广东建设成21世纪“海上丝路”的重要枢纽,这可能具有其他许多地方不可比拟的独特优势。通过建设综合大通道和大枢纽,充分发挥海河港、空港、人流、物流、信息流和粤港澳合作的资金流等方面优势,使广东在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起到集聚扩散的重要枢纽作用。

  二是要努力实现由外向型经济向开放型经济的转型升级。一方面继续通过经贸合作、开拓市场来发展经济,参与共定规则。同时逐步改变以出口为导向的发展模式,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既“走出去”又“引进来”,力争扩大粤商的世界市场份额,借此参与共同探索制定贸易规则,增强在国际经济事务中的话语权。另一方面通过人文交流来扩大影响,加强科研、教育、医疗、文化、旅游等方面的开放合作,在合作共赢中编织更加紧密的共同利益网络,为国家外交多作贡献。

  三是要把有条件的园区提升为新的国际合作平台。除了广东要努力推进粤港澳自由贸易园区的建设,以发挥粤港澳深化合作和经济一体化的独特优势外,近几年与国外政府和组织在境内合办园区,效果很好,应努力推进并主动“走出去”,到“海上丝路”沿线国家办新的经贸合作园区。

  三、积极推进广东21世纪“海上丝路”建设的四点建议

  1.挖掘扩大开放潜力,发展21世纪“海上丝路”的内外特色园区

  截止2013年底,广东省共有通过国家审核的各类经济开发区(不含单独设置的高新区)84个。可借实施21世纪海上丝路战略,在落实园区扩能增效的基础上,规划布局一批特色园区,作为海上丝路经贸合作的平台。这些特色园区,应当包括取得国外政府组织支持的如广州中新知识城、揭阳中德金属生态城、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等,也应开拓包括引入世界500强合作的园区,还可包括开辟进出口产品基地的园区。通过园区建设,在广东外贸大省的基础上延长产业链,配套建设研发、制造、贸易一条龙的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

  在境外,可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战略的实施,积极探索与国外合适地区开辟政府间合作的园区,支持有条件的广东企业“走出去”,输出过剩产能和进行产业转移,开拓产品市场和建立资源基地。探索与海上丝路沿线国家共建“两国双园”模式。

  在自由贸易园区方面,加快粤港澳自由贸易园区建设,推进深圳前海、珠海横琴和广州南沙等重大平台与港澳的合作对接,借鉴上海的经验,消除体制机制障碍,扩大市场准入,促进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提升广东开放型经济的水平。

  2.挖掘港口、机场等基础设施潜力,构建21世纪海上丝路互联互通综合枢纽平台

  广东在实施“海上丝路”战略中必须确保综合枢纽的地位,借此扩大在开放中的集聚和辐射能力。为此,应当发挥区位优势,在现有的综合交通枢纽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借实施“海上丝路”战略,从配套完善和扩大开放两个方面提升综合枢纽地位。

  3.挖掘粤港澳合作的潜力,构建21世纪“海上丝路”投资融资平台

  广东和香港地域相连、语言相通,经贸交流活跃,形成一定规模相对活跃的国际金融业务往来。粤港澳合作,香港有特殊重要的作用。香港最近有波动,十年前香港人均GDP与新加坡相当,十年后新加坡是5.2万美元,香港是3.83万美元,减少了26%。但人均GDP香港还是比内地任何城市高得多,粤港加强合作可以互补互利互赢。所以广东应主动借海上丝路战略的实施,发挥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主动促进与港澳以及海上丝路沿线国家地区在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业务等方面的创新合作。

  4.挖掘“友城”和华侨资源的潜力,构建21世纪“海上丝路”地方民间合作交流平台

  目前广东的国际友好省州有33对,居全国第一;全省友城总数有141对,居全国第三;外国驻广州总领馆有47家,居全国第二;驻粤外国新闻机构有11家,居全国第三;与45个国际友好组织签订了友好交往备忘录,开展交往的国际友好组织有293个,居全国第一;而且广东拥有的海外华人华侨数量居全国之首。因此,广东要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城市外交,善用华侨资源。可通过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交易会、博览会来促进经贸文化交流与合作。如以广交会为基础,申办中国海上丝绸之路博览会,将其打造成为21世纪海上丝路建设中的对外平台。同时加强与海外华人华侨的沟通联系,凝聚侨心,汇聚侨力,以民之亲支持国之交。

  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上海时指出,上海作为全国最大的经济中心城市,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占有重要位置,要抓住机遇,锐意进取,继续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科学发展先行者,不断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而习近平总书记在2012年末视察广东时提出“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广东要努力成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排头兵、深化改革开放的先行地、探索科学发展的实验区,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

  以上谨以曾经给广东省领导提过的建议作为交流,藉此学习借鉴上海的经验,亦期以后多交流合作。

  作者简介:

  苏泽群,广东省政府参事。曾任广东省委政研室副主任,珠海市委常委兼斗门县委书记、县长,江门市长,江苏扬州市长,广州市常务副市长,广东省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领导小组专职副组长。

 

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的探索和思考

重庆市政府参事 马忠源

 

  一、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的探索和实践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通过开放引领改革,开放促进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也存在着巨大的不平衡和不协调。现阶段,我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主要体现为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开放程度的不协调,更多的体现为内陆与沿海开放的不协调。2013年,中西部地区进出口贸易额和外资利用额在全国的占比不到15%。这种畸轻畸重的格局严重影响到了我国对外开放的大格局和长远发展后劲。

  2007年,党的十七大首次提出加快内陆开放的重大命题。胡锦涛同志为重庆发展作出了314总体部署,要求重庆成为西部地区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和城乡统筹直辖市。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文件),要求重庆实施扩大内陆开放战略,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积极探索内陆地区发展开放型经济的新路子,把重庆建设成为内陆出口商品加工基地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先行区。重庆市出台了《重庆市促进内陆开放条例》。在中央和各地的支持下,重庆抓住机遇,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驱动,有以下10个方面的成功做法:

  (一)引凤筑巢。通过先招商,引进大项目、大企业并实地落户,再争取中央支持,批准设立了内陆第一个保税港区和面积最大的综合保税区,避免了园区“晒太阳”或产业空心化,成为国家审批内陆地区设立综合保税区的一个案例。

  (二)全产业链招商。从品牌商、代工厂、零部件配套企业和物流企业,整体策划,整体引进,形成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确保发展的持续性和后劲。

  (三)创新模式。将笔记本电脑等IT产品的加工生产形成50%-80%的零部件本地制造,100%的整机出口,变“两头在外”为“一头在内、一头在外”、适合内陆地区发展的进出口加工贸易新模式。

  (四)延长产业链。引导和鼓励企业将研发中心、测试中心、维修中心、呼叫中心和结算中心一并落户重庆,逐步实现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延伸,增加附加值,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五)创新服务。以企业为导向,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和西永综合保税区两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现了当年申报、当年获批、当年通过验收、当年企业开工生产并形成规模效益,被国务院联合验收组誉为是全国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的直观样板。2013年和2014年上半年,两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进出口值分别占全市同期进出口总值的72.3%和82.3%。

  (六)畅通物流通道。向东,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江海联运,开行“五定班轮”畅通长江中下游通道;向南,依托渝深铁路,铁海联运、公海联运,畅通珠三角出海通道;向西,依托“渝新欧”,铁铁联运,开行“五定班列”,畅通至中亚、俄罗斯、欧洲通道。增开直飞国际客货运航线,实现内陆与沿海通过航空运输“等距离”、“等成本”。

  (七)创新监管。在海关总署和各地海关支持下,两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码头、机场、铁路实现了“区区联动”和“区港联动”;与全国20多个主要口岸实现了便捷通关;重庆港与上海港一起成为中欧“安智贸”第二批试点港口;两路寸滩保税港区海关采取预结关+转关方式,在全国率先实现了起运港退税;西永综保区海关率先实现了上海-重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的“区区直转”、重庆-深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港口码头之间的“区港直转”;重庆海关率先实现了以“渝新欧”班列为代表的中欧集装箱货运班列与沿线各地、各国海关间的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中国(上海)自贸区今年5月推出的14项海关监管服务制度创新内容,有9项已于2011年起陆续在重庆两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试行等。这些监管创新,弱化了重庆的区位劣势,降低了物流成本。

  (八)开行“渝新欧”班列。2011年7月,在原铁道部和海关总署的大力支持下,重庆开行了“渝新欧”班列。“渝新欧”起于重庆,终点为德国杜伊斯堡,全程11万公里,运时16天,约为海运的三分之一,运费为空运的四分之一,为海运和空运的有益补充。不仅解决了重庆本地和周边地区企业输欧货物的出项物流问题,也为中欧贸易货物运输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被誉为“新丝绸之路”。截至2014年8月,在全国各地累计开行的中欧铁路集装箱班列中“渝新欧”占了近60%。还成功开行了中欧铁路集装箱班列运行以来的首趟进口汽车整车回程班列。

  (九)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紧紧依靠“渝新欧”国际联运大通道和长江黄金水道,着力打造集水、铁、陆、空于一体的综合交通枢纽。目前,重庆已成为中西部地区唯一集水运、铁路、航空对外开放的口岸城市。

  (十)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围绕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商品展示交易、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产业、跨境结算投融资便利化以及“渝新欧”铁路口岸建设运行五大专项工作,注重培育外贸新的增长点,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保持外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二、取得的成效和新的使命

  在中央和各地的大力支持下,近年来,重庆以开放促改革、以创新促发展,消费、投资、出口“三驾马车”同时发力。经济发展的动力结构、投资结构和效益结构持续向好。2013年和今年上半年,重庆GDP增幅全国第一,外贸进出口位居全国第十,中西部第一。引进外资连续三年保持全国前十位。黄奇帆市长认为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的成功得益于开放大平台、物流大通道、口岸大通关、营商大环境、产业大集群,并结合学习宣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经济日报》(2014年1月5日第三版)撰文,对此作了深入的阐述。

  2014年3月2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参观德国北威州杜伊斯堡港,观看重庆至杜伊斯堡港的“渝新欧”铁路列车到达。习近平表示:“中德位于丝绸之路经济带两端,是亚欧两大经济体和增长极,也是渝新欧铁路的起点和终点。两国应该加强合作,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4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重庆考察并主持召开“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李克强总理强调:“在向西向东开放中,重庆居于战略节点位置,要发挥战略支点的作用。”我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讲话,既是对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的充分肯定和在推进“一带一路”战略中地位和作用的明确,也赋予了重庆新的历史使命。

  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的实践再次证明,内陆不仅能够开放,而且大有作为;内陆开放不是沿海的翻版,不能照搬照抄,而是要创新模式;内陆开放与沿海不是此消彼长,不是恶性竞争,而是优势互补。随着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作出扩大内陆沿边开放,推进“两带一路”的重大决策,内陆开放、沿江开放、向西开放,已经成为我国新一轮开放的最大潜力所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今年6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在寸滩港调研时指出:重庆位于“一带一路”的交汇处和战略节点,是长江经济带的“龙尾”、长江上游航运中心、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将建成西部开发开放的重要战略支撑、长江经济带的西部中心枢纽和内陆开放高地。要求重庆全面贯彻中央战略部署,主动融入国家对外开放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在国家发展大局中找准定位,积极作为,加快向东向西对内对外开放。

  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我有一个深刻的感受:内陆地区扩大对外开放对国家的整体发展战略很重要,空间很广阔,使命很光荣,但面临的问题也很现实。一方面,由于不沿边、不靠海,存在开放平台少、物流成本高、通关协调难、政策法规滞后等因素制约。另一方面,对外开放很多政策沿海先行先试、形成制度,内陆跟在后面,参照执行以及“一刀切”的做法多年来自上而下已成思维定势,但合不合适只有自己知道。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改革举措,解决了一系列长期以来制约内陆开放的瓶颈,但尚处在部门改革、局部改革或单项改革层面。亟需围绕构建大平台、大通道、大通关、大环境和产业大集群,统筹推动内陆贸易、投资、技术创新协调发展;推动形成有利于内陆产业集群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发展多式联运,形成横贯东中西、连接南北方的对外经济走廊;推动内陆同沿海沿边通关协作;从政策环境到制度保障上全面夯实内陆开放的基础。因此,建议国务院研究出台内陆开放条例或指导意见,形成刚性的制度安排和法定支持,使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扩大内陆开放的各项要求能够全面地、真正地、尽快地落到实处,推动内陆开放工作科学有序有效开展,让广袤的内陆地区尽快成为对外开放的热土,成为新一轮开放的主战场,成为推进“一带一路”战略的生力军。

  作者简介:

  马忠源,重庆市政府参事,海关总署特派员。先后在上海、深圳、重庆海关任职。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借助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平台

浙江省政府参事 王东祥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于2013年9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当年就率先出台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引起了国内国际的广泛关注。最近,上海市政府又发布了修订后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将特别管理措施由原来的190条调整为139条,减少51条,调整率达到26.8%,力度之大,又得到了国内国际的广泛好评。我们期待上海自贸区通过先行先试、改革创新,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为我们构建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的开放型经济新平台奠定坚实的基础。

  上海自贸区的设立,掀开了我国对外开放崭新一页,也给开放大省浙江带来重要机遇。从长期来看,上海自贸区对我省的“溢出效应”大于“虹吸效应”。关键是我们要善于抓住机遇,通过进一步加强浙沪合作,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的改革和试点,在创新体制机制上下功夫。

  对接上海自贸区,浙江具有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一是上海自贸区中的洋山保税港区建在我省嵊泗县小洋山岛上,是上海和浙江跨区域合作的成果;二是宁波-舟山港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上海港的功能互补性较强;三是浙江外向型经济走在全国前列,义乌是国家级的国际贸易改革试点;四是浙江与上海历史上就是地理相连、人缘相亲、文化相融,经济社会联系十分密切。对接上海自贸区,要像当年抢抓浦东开发机遇一样,强化对接机制,深化改革创新,主动承接辐射,争取政策复制。浙江要把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作为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通过对接上海自贸区,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平台,打造开放型经济升级版,赢得进一步扩大开放新优势。

  一、浙沪合作扩大洋山保税港区,拓展上海自贸区发展空间

  上海自贸区范围包括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总面积28.78平方公里。目前,上海自贸区正在充分吸收国家级新区、综合保税区创新试点的经验,借鉴国际上的新模式和新做法,围绕贸易功能创新、金融功能创新、航运功能创新和行政管理创新,积极进行试点探索,逐步推进贸易自由化、投资自由化、金融自由化、管理效能化。从中长期发展看,上海自贸区的最大“短板”是深水岸线缺乏和发展空间不足。要解决这两个问题,最佳途径就是在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础上,继续加强浙江与上海在洋山保税港区的合作。建议通过创新合作方式,开发利用小洋山北侧和大洋山,扩大洋山保税港区。近几年,紧靠洋山保税港区的小洋山北侧通过围涂填海,陆域面积已扩大到16.55平方公里,其中滩涂围垦面积12.74平方公里。除了小洋山已开发利用的11.7公里深水岸线,小洋山和大洋山还有10.7公里深水岸线尚未开发利用。把小洋山北侧和大洋山岛纳入洋山保税港区,既为加强港航物流功能增加了深水岸线,又为加强保税加工功能提供了发展空间;可以进一步做强国际中转与集拼、国际采购与分拨、保税加工与展示交易等业务,放大上海自贸区的功能。

  二、设立宁波综合保税区,构建复制上海自贸区政策的主平台

  上海自贸区是在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和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基础上建立的,可以说是历史上各类保税区的升级版和创新版。除了上海自贸区,综合保税区是目前我国对外开放层级最高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浙江省应该加强综合保税区建设,将它作为承接和复制上海自贸区政策,逐渐向自贸区迈进的新平台。我省现在仅有两个综合保税区,其中梅山保税港区已初见端倪,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刚刚封关运行。考虑到宁波市外向型经济发达,拥有全国少有的涵盖“海陆空”全部类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国际航运功能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高。建议近期应以梅山保税港区为核心,将宁波市域范围内的宁波保税区、宁波出口加工区、宁波保税物流园区、慈溪出口加工区、栎社保税物流中心(B型)和梅山保税港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连同大榭国际经济技术开发区、栎社空港和北仑港区,整合成一个大型的宁波综合保税区,打破行政区划限制,真正实行统一管理,实现功能、政策、资源、产业的联动和互补,发挥更大的集聚效应。宁波综合保税区要建立对接上海自贸区的工作机制,跟踪和研究上海自贸区的试点,探索“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积极推进海关监管服务模式创新;借助与上海密切的合作互动优势,率先启动简政放权、“负面清单”、服务贸易开放、人民币跨境使用、民资与外资对接等改革措施,努力成为浙江承接、复制和推广上海自贸区政策的主平台。条件成熟时,还可以结合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利用义乌铁路和机场优势,进一步争取设立义乌综合保税区;依托杭州出口加工区、杭州保税物流中心(B型)和杭州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争取建立中国(杭州)网上自由贸易试验区,与上海自贸区形成互补。

  三、充分发挥深水港优势,争取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自由贸易港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在推进现有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浙江应该抓住这个机遇,进一步加强与上海的合作,通过两省市共同努力,积极创造条件,在上海自贸区的基础上,争取设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自由贸易港区。港航是浙江海洋的最大优势,宁波-舟山港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深水岸线资源丰富度全国领先(约占25%),并有地处我国沿海和长江“T”字型经济带节点的优越区位,在国家推进“两带一路”战略中,战略地位更加凸现,开发潜力更加巨大。目前,我国沿海港口竞争日益加剧,兄弟省市港口整合力度大,发展快。福建先后设立厦门港口管理局,管辖原厦门港、漳州港;设立福州港口管理局,管辖原福州港、宁德港;设立湄洲湾港口管理局,管辖原泉州港、莆田港。广西整合原北海港、钦州港、防城港为北部湾港,成立统一的港口投资开发公司。同时,青岛、大连已建成40万吨的泊位(湛江正谋划),力争与淡水河谷合作建设矿砂亚太分销中心。浙江省应该主动加强与上海市的全面合作,乘上海自贸区领全国之先的东风,把上海港在国际集装箱运输、国际转口贸易、航运金融保险等领域的优势,与宁波-舟山港在大宗散货运输、集装箱中转、深水港资源和外向型经济方面的优势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从浙江来说,当务之急是要实质性推进宁波-舟山港一体化。近几年来,我们通过品牌、规划、建设、管理“四个统一”来推进一体化,进程和成效不如预期。一体化的目标必须定格在把宁波-舟山港真正整合成一个港。首先要深化政企分开、依法行政改革,在此基础上整合政府行政管理,做到简政放权,强化服务,提高效率;同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增强港口航运企业的实力和竞争力。建议不再保留现有宁波-舟山港管理委员会,整合宁波市港航管理局、舟山市港航管理局和省有关资源,组建由省政府直接管理的宁波-舟山港航管理局,驻地在宁波。原宁波、舟山两市的港政、航政、船政、地方海事等涉港部门统一到宁波-舟山港航管理局,实行大部门制。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可以组建由省国有控股,宁波、舟山两市国有参股的宁波-舟山港投资开发公司,注册在舟山,负责重要岸线资源整合和新码头泊位的开发建设。整合后的宁波-舟山港应重点建设“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石油、矿石、煤炭、粮油、液体化工等大宗商品交易,促进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这既是增强宁波-舟山港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重要举措。依托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以上海自贸区为基础,通过前面讲的宁波综合保税区和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的“政策复制”,利用外高桥港区、洋山港区、梅山港区、北仑港区、大榭港区和定海港区在对外开放领域的优势,积极创造条件,完全可以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自由贸易港区。这样,一方面可以通过进一步加强浙江省和上海市的合作,大大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上海自贸区建设,使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上海自贸区尽快发挥国家重要战略举措的影响和作用;另一方面又可以充分发挥舟山群岛新区的深水港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宁波市经济基础好、城市综合实力强、开放型经济比较发达、科技人才支撑比较有力等优势;同时,又可以强化以大宗商品为主的贸易自由化和以海洋产业为主的投资自由化的功能定位,促进上海市和宁波市、舟山群岛新区的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总之,浙江省和上海市围绕共同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上海自贸区建设,共同争取设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自由贸易港区,既能够为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作出重要贡献,又能够为构建我国开放型经济新平台打下坚实的基础,是一件值得高度关注和积极推进的大事。

  作者简介:

  王东祥,浙江省政府参事,曾任浙江省发改委规划处处长、发展处处长,副巡视员,浙江省经济咨询委员会副秘书长。

  

以上海自贸区为龙头 促进中部地区大开放

湖北省政府参事 梁亚莉

 

  我国经济已进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如果说,全面深化市场化改革,是促进资源要素大规模优化配置的制度杠杆,那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就是推动市场化与国际化对接,以大开放促大改革的火车头。一年来,上海自贸区的各项改革起点高、力度大、推进快,对全国产生了明显的带动作用。政府管理制度的改革已开始在各地复制,海关监理的创新等也经国家部门批准在全国推行。自贸区“可推广、可复制”的改革正在成为促进各地新一轮改革开放的标杆和先导。

  湖北省委、省政府将学习复制上海自贸区经验作为推进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于今年7月正式启动了在全省范围内的先行先试。试点按不同条件、不同内容基本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在全省范围内“能改即改”,即在地方决定的范围内,鼓励各地通过实施负面清单管理等改革加快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管理模式。形成更加市场化的营商环境。第二个层次,则是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的同时,探索“复制”上海自贸区的创新模式。即将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作为平台,先行植入上海自贸区的有关改革。如推进贸易便利化,实施海关监管模式创新;促进投资自由化,实行“准入前的国民待遇+负面清单+投资备案、先照后证等+事中事后管理”;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金融开放创新、服务业开放等。我们的目标是,通过“嫁接”上海自贸区的一系列重大改革,在内陆腹地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自贸区示范园区,努力建成连接上海龙头、带动中部腹地的“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业中心”、“国际物流和全球商品分销中心”、“中国资本特区和区域金融中心”。

  显然,这种先行先试,首先是借上海自贸区成功经验“倒逼”湖北新一轮改革开放的需要;同时,也是构筑中部开放新高地、促进区域协调的需要。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部地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发展水平相比沿海地区仍有明显的落差。其中最重要的根源,就在于市场化、开放度的差距上。长期以来,东部率先改革开放,全国重要的要素市场中心、对国际对接的开放中心都在东部。开放的“梯度”造成了市场化的落差,资源要素向东部流动和集聚,而中部则虽为资源富集地,却是要素贫困区,加上长期计划经济的惯性,三农问题突出等,造成了长期发展的不平衡。因此,促进中部崛起必然成为国家新一轮发展的重大战略取向。近几年来,在国家和市场的双重作用下,东部大量产业和要素向中部加快转移、集聚,中部成为近几年来发展得最快的地区。但是,在新的发展时期,中部也同样面临着通过转型升级来加快发展的重大任务。这必须依靠更高效率的资源配置,因而加快开放以提升市场化水平的要求尤其迫切。如果在上海自贸区率先形成市场化国际化高地后,中部不迅速跟上,则完全可能出现要素和产业重新向东部集聚,区域差距再次扩大的情况。这与国家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根本导向是不一致的,也不是国家设立上海自贸区的初衷。无论从工业化、城镇化还是农业现代化看,中部都是矛盾问题最为集中,同时也是资源禀赋和经济条件最有优势,发展潜力最为突出的地区。东中部发展有落差,但改革开放不应有“梯度”。不能再沿袭过去改革开放从东部向中部梯次传导的模式,否则区域不平衡永远难以克服。因此,在上海自贸区率先改革的过程中不失时机地将市场化国际化的机制模式向中部传导,最大限度地激发中部发展的活力和潜力,应是上海自贸区改革“可复制、可推广”的应有之义和基本任务。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湖北以武汉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为平台,努力打造中部自由贸易的示范园区,构筑市场化、国际化新高地的重大举措,具有全局性的意义,应当成为国家推动新一轮大开放的一个现实的重要抓手。这与国家赋予武汉“中部中心城市”的定位是完全一致的,也是未来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形成从上海到武汉再到重庆的长江流域开放开发新格局的现实需要。因此,我们呼吁国家加强研究,及时出台中部“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改革开放新机制的部署和措施。

  1.进一步确立武汉在长江中游城市群中的中心城市地位,着力于构筑中部开放新高地。要支持武汉大力构建和完善中心城市的功能,特别是积极建设面向中部的要素市场中心、高端产业龙头,对外开放的中心,使其成为承接上海龙头,辐射中游城市群,呼应重庆的“中部节点”。武汉“中心”不立,中游城市群便难以成形,整个长江经济带也难以舞动起来。

  2.在打造武汉“中心城市”功能过程中,将自贸区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使其在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经验的过程中,结合自身实际和中部需要,率先探索示范,努力形成推动境内外要素在中部对接集聚和优化配置的中心平台,成为加快中部地区市场化、国际化的“辐射源”。为此,建议赋予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先行先试功能,总体上以上海自贸区探索的改革均可在武汉东湖示范区先行先试为原则,在实际步骤上可考虑三个层次。

  一是在具备条件的领域“复制”推进与国际接轨的投资贸易便利化改革。如在东湖综保区内,对人民币资本项下自由兑换、跨境使用等进行先行先试;全面实施上海自贸区的海关监管制度创新、探索检验检疫制度创新、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简化、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等。拓宽境外多渠道融资,推进企业境外上市。建设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出口平台。扩大服务业开放,支持境外银行、保险、金融租赁、投资、担保等金融机构进入,鼓励境内外金融机构设立国际性或全国性管理总部、运营总部,支持区内外快递业务企业办理国际快递属地报关业务等。

  二是在暂不具备条件的领域鼓励与上海自贸区“对接”,在承接利用上海“开放高地”辐射效应的过程中完善自身。如探索与上海自贸区的境内外总部型企业对接,将经营业务特别是产业基地引入东湖示范区乃至武汉湖北;探索与上海自贸区的境内外金融机构对接,将其业务拓展到东湖乃至武汉、湖北,形成辐射中部的区域总部;探索与上海自贸区的金融市场平台对接,实现双向信息、投融资交易的对接;探索与自贸区的大宗国际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对接,形成连接境内外的交易平台等。这样既可以充分利用上海自贸区的“辐射”发展自己,又能在此基础上逐步完善规则和机制,为全方位建设“自由贸易区”创造条件。

  三是支持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从自身特点出发,大胆探索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与国际进一步接轨的技术创新体系。特别是在加快创新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培育创新主体、完善科技金融、提升创投和场外交易市场等方面进一步与国际化对接,努力打造“中部技术转化中心”,促进中部地区形成转型升级的全新动力。

  作者简介:

  梁亚莉,湖北省政府参事。曾任湖北省委财经办公室副主任,湖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党组成员,湖北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副主任。

  

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 加快建设成都内陆开放示范区

四川省政府参事 张成明

 

  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在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为推动我国新一轮改革开放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自2013年9月29日正式挂牌运营以来,试验区把制度创新作为核心任务,探索形成了一系列比较成熟的经验,有效激发了经济活力。一是建立了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外商投资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发布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的《准入待遇管理措施》、《项目备案管理办法》、《企业备案管理办法》。将负面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全部改为备案管理;二是推行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注册资本认缴制,“先照后证”登记制和年度报告公示制,建立“一表登记,一口受理、并联办事”的服务模式,由工商部门统一接受,实现后台综合办理和信息共享;三是实施了境外投资管理方式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建立了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试验区管委会在5个工作日内即可出具推荐备案文件。同时,创新投资服务促进制,加强境外投资事后管理和服务。四是启动了贸易便利化试点。海关总署已推出18项举措,凭舱单“先入区、后报关”试点企业已达47家;质监总局检验检疫方面实施进出境检疫和重点敏感货物检验的监管模式,并实施预检验、“即查即收”、“快检快放”等23项监管制度;五是积极探索金融领域创新。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跨境人民币借款等新兴业务率先启动;六是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金融、航运、商贸、专业、文化、社会等六大服务业开放领域的23项已有19项可以实施,其余4项国家部委正制室相关管理办法;七是建立了政府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框架。已启动建设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开始探索建立综合监管制度。

  中央决定在上海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目的就是为了通过先行先试取得经验,尔后在全国推广实施,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开放。四川作为西部经济大省,及时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成熟经验,率先将成都部分区域建设成为内陆开放示范区,不仅对于四川抢抓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机遇,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加大力度推进四川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由整体小康向全面小康的“两个跨越”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可能为整个“西部开发”提供经验和借鉴。

  四川省委、省政府决定,学习上海自贸区经验,首先在成都综合保税区、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2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总面积8.77平方公里范围内,着眼于可操作、可复制、出实效,积极开展投资、金融、贸易便利化等改革试点。首先学习借鉴建立开放透明投资管理制度,推进更加便利的贸易监管制度,推进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制度创新,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4方面17项措施。成都在贯彻落实省上决策时态度积极,措施有力,今年7月已正式开展“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改革,已经发布了第一份“负面清单”,共涉及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区域发展和环境保护等四大领域。上海自贸区总结推出的14项海关监管服务政策,已有8项在高新综合保税区开始施行。此外,还推出了包括全域通观一体化改革,“一报一审”通关模式改革和“区间结转、自主运输”等创新改革。应该说,成都在“内陆开放示范区”建设上已经取得了可喜的进展,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是,成都作为一个西部内陆中心城市,与上海这个沿海特大型中心城市相比是有很大的差异的,因此,在学习上海试验区经验时,既要学习方法,更要学理念。要学习先进理念,紧密结合成都实际,坚持创新创造,坚持有利开放和发展的原则,突出自身特色。总体上讲,成都要清晰认识作为内陆区域中心城市的优势和不足,全面把握中国(上海)自贸区建设的改革内涵,围绕“对全国开放具有特殊意义”和“实现国家战略和地方需求有效对接”的要求,紧扣“内陆、临空、开放”三大核心,加快改革创新步伐,全面提升贸易便利化和通关便捷化水平,为了下一步争取创建“成都自由贸易区”试点奠定基础。

  第一,要把“内需扩大”作为战略选择。内陆开放是我国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内需扩大”是内陆开放必需的战略选择。一是中国开放型经济发展是从沿海地区向内陆地区渐次空间推进,逐步形成“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内陆地区-沿边”这样一个包括不同开放层次、具有不同功能的梯度推进格局。二是内陆开放和内需扩大密切相关。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世界经济复苏乏力的持续影响,东部沿海地区“出口导向型”经济增长模式受挫,这进一步迫使中国经济增长模式转型——即由“出口导向型”向“出口导向型”和“内需扩大型”均衡发展转变。因此,加快提升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将进一步激活内陆区域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有助于“内需扩大”战略的顺利实施。所以,成都应进一步将内需扩大作为内陆开放型经济的战略重心,充分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进一步激活内陆区域的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努力将成都建设成为“内需扩大”的引擎城市。

  第二,要把推动“临空经济”发展作为战略手段。在全球化和信息化背景下,依托航空运输,建设“空港都市区”,推动“临空经济”发展逐渐成为内陆城市接轨世界,提高城市竞争力、繁荣经济的交流方式。美国的丹佛和德国的法兰克福是此类模式的成功典范。要围绕“临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构建空中丝绸之路,打好“地缘牌”、“欧洲牌”,从航空物流、高端产业、港城一体、国际分工等角度入手,以空陆联运为重点,综合利用机场、铁路、高速公路、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形成城市内部交通有序运转、内外交通有效衔接的综合交通体系,全面提升城市区域影响力和国际重要性,促进航空运输与临空产业链的耦合,推进成都“临空经济”快速发展。

  第三,要培育和发挥内陆经济发展的“高地效应”。成都有国家赋予的“先行先试”权,应该加快机制体制改革创新步伐,促进优质资源和高端产业集聚,培育并形成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高地效应”。整合成都既有海关特殊监管区优惠政策,实施好“区港联动”和“多点申报、多点放行”模式的基础上,加快四川全域通关一提化改革,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区域通关一提化合作,着力推进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的合作。进一步明确成都改革开放的重点,全面把握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改革内涵,对标国际先进,重点推进经济发展理念转变,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全面提升投资、贸易、金融等领域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推进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体制的组织变革和流程再造,变直接管理为就间接管理;深入推进“页面清单”管理模式改革,改革境外投资管理方式;推动成都同沿海沿边地区通关协作,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进一步改革投资管理体制,重点探索建立“国有资本退出机制”,依法放宽外商投资准入,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商贸物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电子商务、会展旅游等服务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以国有资本的退出吸引高端投资尤其是总部经济的入驻。

  第四,要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组织领导。成都“示范区”建设关乎全川,影响整个西部,可以说是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必须要有坚强的领导,精心的指导和严密的组织实施。要有专门的班子及时总结、研究评估。努力建成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内陆开放示范区,为加快构建四川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探索路径。

  作者简介:

  张成明,四川省政府参事,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副会长、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县域经济学会会长、四川省医疗保险研究会名誉会长。

  

建设大数据平台 实现贸易便利化跨越式发展

上海市政府参事 金亦民

 

  随着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推动着世界经济和贸易的发展。贸易便利化涉及的内容虽十分广泛,但通关和跨境制度是问题的核心,也就是说,贸易监管方式及其使用的手段是贸易便利化实现程度的重要因素。

  在上海自贸区的实践中,各政府监管部门相继推出了各种促进贸易便利化的措施,如上海海关推出14项自贸区监管服务创新制度,上海检验检疫推出8项可复制可推广制度,使得区内企业的货物通关时间平均缩短2至3天,节约物流成本10%左右。在多种贸易便利化措施的促进下,自贸区贸易规模稳步增长:2014年上半年,区内新设企业6970家,比去年同期增长14倍;完成经营总收入7400亿元,同比增长11.2%。

  一、促进贸易便利化措施的回顾

  在近一年不断的试验、评估、优化的过程中,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已经实施了一系列的推动贸易便利化的举措,并形成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减程序,加速通关促发展

  海关陆续推行了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区内货物自行运输、简化通关作业随附单证、统一备案清单和先进区后报关等一系列制度以简化通关程序和手续。检验检疫同步实施预检验及核销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快检快放”、“即查即放”的创新驱动模式等措施。在这些措施下,自贸区改变了原来一线进境货物先报关再入区的通关作业流程,允许货物凭舱单信息进区,同时根据企业预检验需求,在货物出区进口时快速核销验放,不重复实施检验,实现了自贸区内的入境货物直通入区,通关流程缩短了50%。

  同时,大力支持自贸区内新兴产业的发展。例如创新全球维修产业监管制度,改变了原有进口维修用旧机电的行政许可方式,对自贸区内全球维修企业进口的维修用旧机电产品,在企业资质评估的基础上,采取简易备案、取消装运前检验等便捷措施,极大促进了全球维修产业在自贸区内的发展。目前已有11家企业获得入境维修资质,2014年上半年,共申报入境维修产品446批,涉及金额1023.1万美元。

  2.放权力,精简审批求创新

  政府监管部门的简政放权可以说是促进贸易便利化的重要环节。在上海自贸区,政府部门在法律框架下,不要政策突破,要制度创新。通过审批权下放、让渡管理事权、负面清单管理、风险管理、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等措施,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审批层级,简化审批流程,实现社会共管、企业自管、行业协管。为自贸区内企业发展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例如: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制度。充分参考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的“合格保证”系列标准的要求,对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实施符合性评估,建立“合格假定+符合性评估”为合格评定程序的采信模式,使进出口货物质量安全检验放行模式与国际通行做法和发展趋势接轨。该制度首先应用于凭CCC证书进口的机动车检测工作中,已有5028批、17.7万辆进口机动车以采信方式进口,涉及金额75.26亿美元,直接为企业节约检验成本301万美元。

  3.搭平台,拓展功能强规划

  紧紧依托港口发展,自贸试验区不断深化功能拓展,在全新的贸易便利化监管政策下,初步实现了资金流、信息流、物流自由化。一是搭建保税展示交易平台,推出国内首个采取“前店后库”运作模式的进口高端消费品保税展示交易平台。二是建立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目前,国内首个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跨境通”已正式上线运行。三是积极拓展国际中转集拼功能。DHL北亚枢纽在浦东机场启动航空快件国际中转集拼试点,在国内首创国际航空快件拆拼箱中转业务。四是推动融资租赁全面发展。试验区新设13家外资融资租赁母公司,累计引进融资租赁项目241个,租赁资产规模超过55亿美元。

  4.信息化,电子通关享便利

  贸易监管平台的信息化与标准化是优化口岸通关模式,提高无纸化通关水平和货物进出口通关效率的重要手段。口岸办、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共同推动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是我国符合国际标准的贸易便利化举措的重大突破。6月份,上海口岸“单一窗口”上线运行,企业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一次性录入(或导入)一张大表,可以满足海关、检验检疫、海事等监管部门对货物申报和信息共享的需求,企业不用再分别到各查验单位办理盖章手续。据统计,自6月初开展相关测试工作以来,企业通过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累计申报一般贸易进口货物6票,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共通过“单一窗口”办理船舶离港手续60艘次。

  二、深化贸易便利化制度的展望

  自贸区范围内的贸易便利化更强调通过简化程序、统一标准规范、增强透明度,从而优化流程、减少限制,降低国际贸易活动中的交易成本,促进货物和服务的自由流动,形成一种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效机制,为中国未来国际贸易活动创造一个简化的、协调的、透明的和可预见的环境样本。然而,目前自贸区内政府监管部门之间、企业之间、区港之间的信息系统存在的设备互不兼容、信息无法共享等问题仍较为突出,这已成为自贸区发展尤其是物流业发展的瓶颈。为此,以实现电子定单、电子舱单、电子运单、电子通关、电子结算的全电子贸易为目标,推动大数据信息统一平台的建设,促进信息实时流动,消除信息不对称,建立高效完整的信息整合平台势在必行。

  1.建设大数据平台,应先进行系统化的流程再造。必须以促进贸易便利化为最终目标,融合企业、政府部门、服务机构的多方需求,建立起一个快捷有效的协调机制,加强基础调研和顶层设计,对传统业务流程进行彻底的或者局部的改造,遵循整体优化的原则,以确保大数据平台的目标实现。

  2.大数据平台建设应以政府投资为主导,整合资源,统一规划。大数据平台建设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它投资大、回收期长、短期效益不甚显著,因此,应以政府投资为主进行基础性建设。可采取“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的模式,由政府适当筹集资金作为股份投入到平台的建设中,并制定相关鼓励政策拉动物流信息市场的需求,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物流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统一规划、有序开发、资源整合”。

  3.应建立科学的评估和咨询机制。对平台功能、试行的举措、涉及的风险,措施的有效性等要进行全面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措施,优化程序,完善制度。同时,要建立长效咨询机制,政府部门要及时了解贸易便利化对企业的影响,以及企业在对外贸易中需要通过贸易便利化予以解决的问题。

  总之 ,大数据平台建设应遵循高起点、全方位、立体化的原则,全面开发与建设“功能强大、设施完备、技术领先、功能整合”的公共信息平台,全面推行贸易全电子化,实现贸易便利化跨越式发展。

  作者简介:

  金亦民,上海市政府参事。曾任上海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长期从事上海空港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工作。

  

以开放促改革

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复制推广

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所长 赵晓雷

 

  上海自贸试验区试验的负面清单其实质功能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在负面清单范围之外给予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就是如此一点突破,就与此前的审批制、核准制做法有较大差异,对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及相关的行政管理体制提出了变革要求。而上海自贸试验区所施行的负面清单模式与国际上双边、多边FTAs协定中的不符措施和保留条款在形式及要素方面仍有较大差距。国际FTAs协定的保留条款形式更简洁,要素更严密,但覆盖范围却很大,功能更强。关键问题是保留条款的有效维护对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很高要求,不然形式再好也只能流于一纸空文。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要进一步优化,要牵动制度层面深化改革,与全球高标准贸易投资规则对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要求。

  一、上海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的路径是形式调整和功能提升

  1.形式调整

  负面清单在形式上要与国际标准形式基本对接,将中国的国际投资准入管理模式提升到TTIP和TPP的水平。负面清单形式转型为BIT范本及FTAs协定的“保留条款”(Reservation Measures),包括的核心要素有6个。

  ——部门:指保留条款所针对的部门;

  ——子部门:指保留条款实施所针对的特定子部门;

  ——行业分类:指保留条款所针对的国内行业分类代码:

  ——保留条款的类型;特指保留条款所针对的职责条款(如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等);

  ——政府级别:指对保留条款进行维护的政府级别;

  ——措施:指保留条款实施过程中,对其要素进行详细描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措施。

  在保留条款的解释中,所有的要素都应该被考虑。保留条款的解释应充分考虑所针对的章节中的相关条款。

  负面清单形式转型为保留条款形式,既符合国际标准,使外商更容易理解。也可以避免负面清单的保留行业及特别管理措施目录太细太长、似乎是“正面清单翻版”形式。使形式更简洁,要素更严密,功能性更强。

  2.功能提升

  通过形式调整,负面清单的功能就不是单一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而应具备以下三方面功能。

  ——以开放型经济体系促进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

  通过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及负面清单试验,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促进全面深化改革。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不仅涉及产业层面,还切入到经济制度和行政管理体制以及法律法规层面。负面清单可以作为可操作的突破口,牵动产业层面、市场层面、行政管理层面的深化改革。

  ——促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负面清单或“保留条款”的制定和有效维护、有效监管对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很高要求。有效实施负面清单,必须转换行政管理理念,确立公开透明、法治规范、有限管理、有效监督的治理理念,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降低经济运行成本,激发国内外企业投资经营活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平衡政府和市场边界,从低水平低效率的“管制型”行政管理转向以公共管理为导向的廉洁高效“服务型”行政管理。

  ——在准入开放及投资者权益保护与国家主权监管方面寻找均衡,为双边、多边国际经贸谈判提供技术支持

  负面清单优化版一方面要对诸如投资定义、间接征收、自由投资转移、公平与公正待遇、非歧视原则等重要概念作出尽可能清晰的界定,以透明的外资准入管理模式和流程吸引高端产业和优质资本,并获取其他国家的对等待遇。另一方面要列明国家监管的兜底条款,设置反垄断审查及国家安全审查机制,设置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使中国的负面清单与BIT、TPP、TTIP谈判规则对接,为国际高标准经贸谈判提供实践经验和技术支持。

  二、上海自贸试验区的负面清单管理方式要为中美BIT谈判提供技术支持

  中美双边直接投资处于严重的不平衡状态。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美国一直是中国的主要投资来源国。2002年以后美对华投资占中国FDI的比重逐步下降,但仍是中国最大的外来直接投资国。而中国对美国直接投资仅排在25位之后,中国对美投资总量占美国吸收外资总量不到1%。中国企业对美国直接投资存在不少法律、监管、知识产权方面的障碍和壁垒,最大的障碍是中美没有签订双边投资协定。事实上,中美双方都需要通过谈判签订BIT协定,用共同的规则约束对方行为,维护各自的国家利益。

  2012年4月,美国正式发布了美国2012年双边投资协定范本(2012US Model BIT),确立了迄今自由化水平最高的投资规则。2013年,中国同意在2012US Model BIT框架中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基础与美国重启BIT谈判,并于2014年上半年开始了新一轮谈判。

  保留条款或负面清单是BIT谈判和双边、多边FTA谈判文本的一个重要装置,是进入端的控制机制,也是谈判的焦点。在实际谈判中,哪些领域和产业列入保留条款或负面清单,双方基于各自的国家利益会有一个通盘考量和艰难的讨价还价过程。上海自贸试验区的负面清单试验可以为中美BIT谈判和其他国际双边、多边BIT谈判及FTA谈判提供技术层面的支持。除了上文提到的对负面清单进行形式调整和功能提升,还可以在文本和监管体制中对美国BIT范本中的关键概念和美国与其他国家签署的BIT协定的保留条款内容予以解读,并进行监管操作试验。

  美国BIT范本中的关键概念是“投资”、“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范本对这些概念作了清晰界定。我们的负面清单和管理模式需要与这些概念定义对接,以符合国际通行的话语系统和监管理念。美国与其他国家签署的BIT协定和FTA协定中保留条款所涉及的行业分类比较重要的有核能、采矿、通信和电信服务、少数民族事宜、金融服务及金融业(银行)、社会服务、交通运输(包括水路运输、空中运输)等。保留条款所针对的职责条款或职责关注主要是国民待遇,第二位是最惠国待遇。上海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在形式、功能、关键概念等环节进一步优化,并根据规范文本在管理理念、监管体系方面进行创新试验,不仅可以为中美BIT谈判及其他国际经贸谈判提供技术支持,还能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先行先试经验。

  作者简介:

  赵晓雷,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所长、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院长、自由贸易区研究院院长。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赵晓雷工作室”首席专家。

  

复制上海自贸区经验 带动出口加工区发展

原上海市政府参事 彭镇秋

 

  出口加工区是我国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开设的拥有特殊政策的对外开放地区,属于境内关外的海关特殊监管区。

  一、上海出口加工区在上海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上海市六个出口加工区运作十多年来,已取得一定的成效,对上海的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一是成为上海市进出口的重要基地。2010年、2011年、2012年上海市出口加工区进出口总额分别占上海市的17%、15%、13%,在上海市外贸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二是成为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的依托。本市的出口加工区引进国际先进制造业企业,对促进本市构建服务经济产业结构起到了较好的效果,例如松江出口加工区已成为全国乃至全球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生产基地,其目标直指国内一流的现代化工业园区。三是已取得了较好的绩效效果。根据2012年数据,按工业总产值计算本市出口加工区的土地产出已达到216.3亿元/km2,税收收入达到1.31亿元/km2。四是成为上海市改革开放的新的突破口。各出口加工区按照境内关外的开放特点,以国际惯例为准则,在区内实施了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在通关便捷化、投融资便利化、政府服务透明化等方面实施了改革,成为上海自贸区之外与市场经济接轨的又一先试先行区。

  2010-2012年上海市出口加工区情况统计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总土地面积

  封关面积11.23km2,批准面积20.76 km2

  年总产值(亿元)

  3322.76

  2961.67

  2429.13

  工商税收(亿元)

  12.37

  13.22

  14.79

  物流营业收入(亿美元)

  30.43

  45.09

  53.52

  实际进出口(亿美元)

  640.97

  666.05

  572.77

  二、上海出口加工区目前面临的问题

  随着上海经济转型发展的深入,目前上海出口加工区在运作中面临的一些问题:

  其一,功能单一,不适应上海市转型发展的需要。出口加工区功能以加工贸易、研发检测维修、保税物流为主。随着长三角和上海经济转型发展,加工贸易的比重逐步下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的比重逐步上升。这一形势要求各地的出口加工区提供贸易便利化的服务,而贸易功能恰是出口加工区的短板。出口加工区的贸易与服务贸易功能缺陷,成为制约其发展的重要瓶颈。例如,2013年与1998年相比,上海和浙江的加工贸易分别下降了14、11个百分点,江苏则从2005年开始下降,至2013年下降了22个百分点。处于这样的形势下,长三角地区的出口加工区纷纷面临转型的局面,2013年南通出口加工区率先转型综合保税区,表明长三角地区出口加工区的功能处于适应长三角外向型经济结构转变的过程中。

  其二,服务滞后,亟待加快复制自贸区改革步伐。目前自贸区改革不断推进,体制创新措施不断推出,服务贸易开放及负面清单的推出,带动相应的贸易便利化、投融资便利化改革,推促政府监管和服务改革,使上海的出口加工区的监管和便利化服务相形见绌。加快推进上海的出口加工区的监管和投资便利化服务改革,成为上海市推广自贸区改革,复制自贸区措施的首要选择地区。

  其三,阶段更替,亟待政策刺激以发挥更大的能量。根据前述数据,本市出口加工区的进出口总额在全市的比重逐步下降,表明其发展已进入阶段性转换的新时期。出口加工区的发展规律表明,十年是其发展的一个阶段性周期。本市出口加工区从建区至今大致已到十年,处于阶段性发展的微笑曲线的末端,如何迅速走出阶段更替的阴影,必须抓住自贸区改革的机遇,走制度创新的路子,继续发挥其境内关外的改革开放优势,形成更大的发展。

  其四,资源空置,亟待以投融资便利化措施盘活。目前,上海的出口加工区封关土地面积仅为批准面积的54%,不仅如此,各区内不同程度有空置的成熟土地,据有关专家估算,约占已开发的土地的40%左右,在本市土地严重短缺的当前,如此空置土地不仅是土地宝贵财富资源的流失,而且是境内关外政策资源的流失。造成土地空置的根本原因,不是外部投资及项目不足,而是区内功能单一、投融资便利化的措施和改革力度不足。因此,加快推进上海的出口加工区转型发展、复制自贸区改革的步伐,是充分利用其土地和政策资源的根本措施。

  三、复制上海自贸区经验,带动上海出口加工区转型发展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在推进现有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

  上海自贸区自从进入实战阶段以来,以优势的环境和各项利好的政策,创造了许多推动改革可推广的经验,带动上海及至国内复制。上海自贸区的经验在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复制延伸,首先可带动上海出口加工区将创新更加符合国际惯例“境内关外”的开放体制和政策环境,因此,复制上海自贸区的经验,带动上海出口加工区转型发展,可充分利用其地域、政策和体制资源的溢出效应,为上海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

  根据2013年《国家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设立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上海市出口加工区将面临新的整合。因此,上海市出口加工区要复制上海自贸区的改革经验,走出新局面,必然实施分类指导措施,面对“升化、转化、退化”三种选择:

  1.升化,即将部分出口加工区升化为自贸区。根据上海市发展服务贸易的需要,在现有的几个出口加工区中,选择几个有较好潜力的出口加工区,并根据本市服务业集聚区的空间格局,在原有基础上,转型自贸区,进行功能的升级换代,可以产生较好的效果,并对上海带来新的活力。一是强化在其保税物流、研发检测维修产业功能,赋予新的功能——贸易及服务贸易便利化功能,与投融资便利化功能相配套,使原来的出口加工区浴火重生,获得自贸区的所有功能。二是强化其服务型政府的体制功能,优先进入复制自贸区的试验,鉴于出口加工区与自贸区同属境内关外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同宗同属,具有开放体制上的天然联系,因此,出口加工区复制自贸区具有天然的优势,选择有较好潜力的出口加工区率先复制自贸区,能取得其他地区不能相比的效果。例如,青浦出口加工区临近大虹桥地区(含虹桥空港、虹桥枢纽、虹桥商务区),是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的重要功能地区,其对贸易便利化、投融资便利化以及保税仓储物流的政策需求极为迫切,再加上虹桥空港亟需保税物流功能的支撑,可考虑将青浦出口加工区强化为自由贸易区,有利于大虹桥地区的发展,也有利于上海服务长三角。

  2.转化,即转化为综合保税区。鉴于综合保税区具有贸易功能,出口加工区转型综合保税区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其原有的功能缺陷,但目前综合保税区在贸易便利化、投融资便利化以及政府服务监管的政策体制上与自贸区有较大的差距,出口加工区转型综合保税区,必须注意其与周边地区产业功能的搭配,否则难以成功。

  3.退化,即将部分出口加工区退化为境内关内地区,并根据其所处的区位、产业等特点,分别选择退化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以利于地方经济发展。

  为充分利用本市出口加工区这一特殊的政策资源地区,建议本市有关部门复制自贸区的“四区合一、统一管理”的做法,将上海的出口加工区整合为“六区合一、分类转型”的管理体制,并率先在青浦出口加工区内试行自贸区的贸易便利化、投融资便利化、金融服务便利化及政府行政管理便利化的措施。鉴于本市出口加工区大多在浦西,其转型对浦西“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具有较大的推动作用,使上海形成浦东、浦西全方位开放的格局。

  作者简介:

  彭镇秋,原上海市政府参事,民建中央理论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价格学会(协会)副会长。曾任民建上海市委副主委、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上海市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副会长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