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发布日期:2022/02/21 16:44:07
政府参事制度的建立,是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革命家高瞻远瞩作出的重要决策,是将党的统一战线理论运用于政权建设的伟大创举。上海是新中国参事制度的初创地区之一。上海参事室的设立,源自于解放上海前夕,毛泽东同志发给华东局领导的一封电报。1949年4月7日,毛泽东主席电示时任华东局领导邓小平、陈毅等同志,提出在上海解放之后,应“设立某种咨询机关,例如参议室”,以吸收更多的上层民主人士,共同建设新中国。
根据毛泽东主席的电示精神,1950年10月,上海市第二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通过《上海市人民政府暂行组织条例》,其中第七条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设置参事室。1951年2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挂牌。同年3月,在陈毅市长亲自关心和主持下,任命了首批参事。
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成立初期,参事们参与政策研究、法规制订、检查反馈等工作,为上海经济恢复、社会稳定及各项事业发展发挥了历史性作用。经历了“文革”期间的停滞后,1978 年,参事室机构和工作恢复。
1988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事室工作的通知》,规定参事由任命制改为聘任制,参事室是人民政府所属的工作部门,是一个具有统战性、咨询性的机构。由此,参事工作开启了新的篇章。2010年开始施行的《政府参事工作条例》,标志着参事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70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参事室团结带领广大参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出真知灼见,为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走出了一条与党和政府同心同行、同上海改革发展同频共振、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力量的道路。
面对新征程,上海参事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新时代参事制度,围绕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凝心聚力,勇于创新,不断超越,更好地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谋善举、献良策,为奋力创造新时代上海发展新奇迹奉献更多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