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战略背景下的一体化绿色发展

发布日期:2021/08/16 14:26:32

市政府参事 王祥荣

 

一、国家重大战略背景

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一战略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生态大保护,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构成完整的新时期区域发展国家重大政策和战略体系。2018年1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视察时,要求上海在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中进一步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他提出了“一极、三区、一高”的创新概念,“一极”即长三角地区作为全国发展强劲活跃的增长极,“三区、一高”即样板区、引领区、示范区和新高地。

我们认为,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绿色中国、美丽中国的重要步骤。这也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部分,包括六大原则、六个强调、四大举措、守住三条红线、发展三大经济,核心是人与自然和谐,具体体现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国家重大战略之中。从2016年到2019年,近年来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都紧紧围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目标。展望“十四五”,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要取得实质性进展,跨界区域、城市乡村区域板块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科创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基本实现一体化发展。

同时,国家其他相关的重大战略政策也有所体现。2019年6月,韩正副总理在上海主持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强调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建设好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2019年11月1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在青嘉吴地区正式成立。

目前,我国正在快速城镇化,城镇化率已达61%,同时也处于自然灾害、环境适居、生态安全、公共安全事件等多发高发期。我国当下正在崛起十大城市群,“十三五”期间建设了19个城市群,其中包括世界级、区域级、地方级城市群。根据2014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我国将在2030年建设32个城市群,资源环境将更趋紧张。

在此背景下,长三角地区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使命,需要率先引领中国城市群进入世界级城市群。因此,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成为国家重大战略,是提高区域生态安全水平、保障生态系统健康、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对长三角区域发展概况的认识

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长三角城市群包含三省一市41个地级市,区域面积35.8万平方公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长三角地区的城市群体系比较完善,呈较为合理的宝塔型结构,特大城市、大城市、小城市的比例是4:17:20。

具体分析表明,长三角城市群有四大特点:第一,在城市群的空间格局和城市化方面具有典型性,长江北翼城市群、南翼城市群存在双“V”交汇、横向“W”型空间格局,城市化呈现沿江、沿湖、沿海发展的态势。第二,社会、经济、环境的发展具有复合性,产业高度集中,这是其他城市群无法比拟的,但重化工占比仍然较高,跨区域的环境风险还在增加。第三,在地理地貌、气候和生态系统方面呈现脆弱性,多元生态要素纷成、生态系统复杂多样、陆海界面脆弱,水、气、土、渣、声等环境问题交叉复合。第四,生态和环境安全方面存在风险性。随着社会经济和城市化高速发展,生态供给与生态服务需求严重失衡,生态承载力严重不足,生物入侵、蓝绿空间破碎、生态风险特殊,典型生态系统与生物栖息地受损与退化,是经济增长、快速城市化和生态风险三高的极地。

三、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绿色发展对策

三省一市应携手共建生态安全体系,锚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在顶层设计指导思想下,共同构筑长三角城市群“一廊两源四屏障”综合生态安全格局,率先建设国家级生态先行示范区。“一廊”,即长江生态廊道;“两源”,即太湖水源涵养区、巢湖水源汉阳区;“四个屏障”,即江北、皖西、浙西、海洋生态屏障。

生态安全共建的内容应包括生态系统的评价、健康诊断、安全评估和风险预警预测技术。要加强对长三角区域森林、湿地、农田、河流等关键生态景观的关注,特别是对城乡交错带的关注,这在过去规划中是容易忽略的一点。对于退化的森林、湿地、河流、自然故居等受损的生态空间,要进行修复和生态功能的提升。

三省一市应在长三角城市群范围内,从点、线、面,从个体、种群、群落到系统,从城市个体、城市带到城市群,共同建构一个生态安全格局,打造生态安全协同联动、决策支持系统和相应的平台。

 

选自《上海参事》2021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