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市政府参事徐静琳在李昌道学术思想研讨会上的演讲
发布日期:2021/10/14 10:59:13
2021年第37个教师节来临之际,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李昌道学术思想研讨会在沪举行。港澳法专家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原参事徐静琳教授发表了演讲。
以下为徐静琳教授的演讲全文。
各位领导和专家,大家好!
李昌道先生既是法学大家,又是社会知名人士,曾经担任过诸多社会职务和领导职务,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发展进程中,作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今天,在教师节举办李先生学术思想研讨会,是非常贴切的。
李先生的一生,就是以教师为业,以治学为本,无论在从政岗位还是身居要职,无不展现了其谦虚、勤奋、严谨和博学的学者本色。
我与李先生相识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即1982年的武汉大学,在改革开放后举办的外国法制史第一届年会上。作为文革后首批毕业的大学生,我刚刚走出学堂,是第一次参加全国性的学术会议,老少学人欢聚一堂,见到了不少学界大家,如陈盛清、潘汉典、林榕年、徐轶民先生等。当时学术界如沐春风,个个意气风发,无论在会上还是会下,复旦大学的李教授像其他学者一样,侃侃而谈,争相发表高见,大家都看到了中国法学发展和法治建设的希望。初出茅庐的我,一切还在新奇的学习之中,而李先生在英美法系领域的研究已有了相当的积累和影响。
我向李先生学习和交流最多的领域,还是在“一国两制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方面。由于比较法的学术基础,可以说,我们成为国内最早涉足“一国两制”理论和港澳基本法的学者之一。记得1987年李先生接受重任,将赴香港新华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制定和研究工作,临行前专门与我联系,探讨香港法治的背景。实际上我那时还未去过香港,但之前与同仁通过查阅资料写了本《香港法简论》,从这一件小事,足见李先生不耻下问的谦虚和好学。李先生在香港期间,结交港人,研究港情,很快融入香港社会,在香港报刊上发表了多篇文章,其犀利的分析、精辟的观点,震动了香港法律界。在港短短几年时间,先后出版了的多部作品:《香港法制漫谈》、《30常用香港法例新解》、《香港基本法透视》,可见先生适应新环境的效率和悉心耕耘的勤奋。当时到过香港学习和工作过的人不少,但是像李先生这样,能够充分抓住机遇,勤于学习和研究问题的为数不多,更何况他早已年过半百,这种勇于探索的精神,着实令人敬服。
1990年香港基本法颁布后,李先生从香港回来,立即投入了迎接香港回归的法制准备工作。李先生组织和带领上海中青年学者,先后出版了《香港政制和法制》、《香港法律实用全书》、《香港政制体制研究》等,在相当程度上为填补国内对香港法治研究的空白做出了贡献。在香港回归前后,李先生主要开展了两方面工作:一方面深入推进香港基本法的理论研究,如《教师认识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预委会委托香港浸会大学的项目)、《创造性的杰作—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为基本法教学和研究提供了扎实的文献资料;另一方面,为上海各界宣讲和普及“一国两制”与香港基本法,发挥了积极的社会效应。我有幸参与了上述著作的撰写和社会宣讲,从中领略大师的风貌,感受丰富的法治内涵,同时也获得了社会历练,由此,我感恩大师的提携,感恩时代给予的机遇。
学习李先生的学术思想及方法,我认为其精髓就是,运用法学原理思考社会问题,学以致用,为社会服务。从李先生各个历史阶段的学术研究和参政议政的成果来看,理论联系实际,跳出学术研究问题,是其学术生命力所在。从李先生身上,我看到了一个法律人的社会责任。我在港澳基本法研究领域摸爬滚打也有数十年了,运用法学理论思考社会问题、解决社会问题,也成为我治学的基本方法。通过言传身教,我认为,从李先生身上汲取的不只是学养和精神,还有良好的学习方法。
“一国两制”是一项开创性事业,不仅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也是中国发展的基本国策。香港回归已有24年,“一国两制”实践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也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丰富和完善“一国两制”2.0版,需要我们不断探索。李先生已步入耄耋之年,依然思维敏捷、高瞻远瞩,心系香港。前几年李先生在复旦期间,就香港发生的一些案例,我们会常常交流和切磋意见。2019年李先生送了我一套珍藏多年的资料(香港基本法起草小组对条文的争议意见),告诫我研究基本法一定要理解立法背景,了解每个条文形成时的争议意见,牢记“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的初心。疫情期间,李先生心系祖国,每次通电话,他总会提到香港局势及基本法研究动态。我们认为,“一国两制”构想是理想的,其实践有完善的空间,因此,坚持“一国两制”方针政策,把握香港的战略定位,思考“香港再出发”的治理思路,应成为基本法学者新的历史任务。
今天在这里研讨李昌道先生的学术思想,年轻学者和律师共济一堂,一起重温先生的教导,往事历历在目,仿佛又回到了共同奋斗的昨天,分外亲切!
衷心感谢主办方创造了这样一个难得的学习机会!衷心祝愿李先生健康长寿、学术之树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