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兴龙等同志任职试用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06 10:51:38
沪府参﹝2020﹞38号
各处:
经研究决定:
周兴龙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秘书处(宣传交流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三级调研员。
宋倩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组织人事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三级调研员。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党组
2020年12月18日
发布日期:2021/01/06 10:51:38
沪府参﹝2020﹞38号
各处:
经研究决定:
周兴龙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秘书处(宣传交流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三级调研员。
宋倩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组织人事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三级调研员。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党组
2020年12月18日